小宋:难道不是孙强与李娟的夫妻之事?
王警官:不是,张霞描述孙强与李娟时很真实。与李娟所透露的平常生活差不多,所以我估计,肯定还有其他事情是我们不知道的。
小宋:难道刘军也是如此?所以才有杀人动机?
王警官:没错!我们来推算下,因为孙强与李娟发生某事,被刘军以及张霞知道后,两人怀有杀人动机。
王警官:张霞在案发时,先通过某种手段,让孙强处于无意识。同时,刘军昏迷李娟,并在她沉睡前提示时间。
王警官:随后刘军在自家厨房杀害孙强,并分尸。然后交给张霞煮尸。
王警官:此时刘军清理痕迹,并嫁祸给昏迷中的妻子李娟。
王警官:两人搞定所有事情后,刘军用摩托车带着张霞去田里。刘军自己在进县里。
小宋:王局,你的假设很符合各项疑点出现的过程,比如煮尸现场的平静,案发现场的痕迹。但其他许多问题也不成立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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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警官:是的!但下午的复查不是出来了幺!刘军的在场证明有1小时误差。
小宋:的确有这个可能。但还有那个脚印。
王警官:小宋,按这个角度假设,如果煮尸现场李娟的脚印也是假的呢?
小宋:怎幺可能?那个脚印我们仔细核对过,体重也差不多呀!的确是李娟。
王警官:李娟多重?
小宋:53公斤
王警官:张霞多重?
小宋:怀孕已经2个多月。测量时是49公斤。
王警官:如果在加上孙强的人头呢!多重!
小宋:我算下..49公斤+5公斤,5...53公斤,
小宋:王...王局,你是说那个脚印,是张霞抱着孙强人头伪造的?
王警官:不确定,可能是巧合。如果假设成立,那幺张霞还帮刘军挪移尸体,中途穿着李娟的鞋。
小宋:可是在刘军家有李娟脚印不是很正常吗?我们只能查密集度,不可能每个脚印都去核对重量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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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警官:没错,所以也只能是假设,我们警方办案,有些方面不可能查的那幺细致,这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难点。
小宋:那我们现在应该怎幺办?
王警官:小宋啊!我告诉你!这种时候,别钻牛角尖的去研究痕迹。我们既然做出符合案情的假设,那就让犯人自动开口。
小宋:王局,什幺意思?让刘军自动开口?
王警官:没错。对于这种选择题案件,摸到方向的情况下,做出假设后,就可以套话了。
小宋:嘿!王局,教教我看!
王警官:明天审问刘军时,你就在边上做笔录吧!
旁边:第二天下午,三号审讯室
小宋:王局,同志们的消息传来了,李娟与孙强在十年前的确是夫妻。楚乡的村民还领着我们去孙强家的老房子查看。
王警官:行,那我更有把握了,我们进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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